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推进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与使用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东科〔2018〕97号)要求,现决定向市内外征集高能物理领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仪器仪表领域、材料科学领域、财务领域、法务领域的专家,主要负责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等相关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 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区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三)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四)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有较大贡献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研究方向属于高能物理领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仪器仪表领域、材料科学领域、财务领域、法务领域,且与评审项目不存在利益关联。
二、征集方式
(一)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面向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征集。
(二)被推荐或自荐的专家须准备以下资料发送至46898374@qq.com邮箱,通过后登记入库进行动态管理。
1.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2)(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
2.身份证PDF扫描件;
3.最高学历证书PDF扫描件;
4.职称证书PDF扫描件(财务专家提供执业证书PDF扫描件)。
三、有关要求
(一)请专家如实填写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各栏目不得空缺。有*标注的表示为必填项,无内容时请填“无”。证件号码应填写“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请填写经常使用的借记卡号码,填写错误将无法受领劳务费用及交通补贴。
(二)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审核小组根据专家报名情况,按“先报名先入库”的原则讨论最终入库专家名单,并书面通知入库专家,专家入库期5年,5年后重新建库。专家入库后参照《“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入库期间,不得随意退库,确需退库的,须出具书面凭证并提前告知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有关工作人员。
(三)每次评审时从专家库的高能物理领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领域、仪器仪表领域、材料科学领域、财务领域、法务领域随机抽取专家组成5人的评审委员会。根据设备购置工作需要,平均每年将组织3-5场评审委员论证会,工作人员将提前10天左右通知来莞参会。被通知的专家应提前安排时间,依时出席。
附件:1.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与使用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2.专家入库登记表
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
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审核小组
2020年5月7日
(联系人:东莞市科技馆常惠芬,电话:0769-22835215,材料发送邮箱:46898374@qq.com)
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公众号